第36章 · 微明 · 会读
将欲歙之,必固张之;
将欲弱之,必固强之;
将欲废之,必固兴之;
将欲夺之,必固与之。
是谓微明。
柔弱胜刚强。
鱼不可脱于渊,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。
勾选注家本章 13 家有注
河上公 · 汉《老子河上公章句》
先开张之者,欲极其奢淫。先强大之者,欲使遇祸患。先兴之者,欲使其骄危。先与之者,欲极其贪心。此四事,其道微,其效明也。柔弱者久长,刚强者先亡也。鱼脱于渊,谓去刚得柔,不可复制焉。利器者,谓权道也。治国权者,不可以示执事之臣也。治身道者,不可以示非其人也。
王弼 · 魏《老子道德经注》
将欲除强梁,去暴乱,当以此四者。因物之性,令其自戮,不假刑为大,以除将物也,故曰微明也。足其张,令之足,而又求其张,则众所歙也,与其张之不足,而改其求张者,愈益而已反危。利器,利国之器也。唯因物之性,不假刑以理物,器不可覩,而物各得其所,则国之利器也。示人者,任刑也。刑以利国则失矣。鱼脱于渊,则必见失矣。利国器而立刑以示人,亦必失也。
苏辙 · 北宋《老子解》
将欲歙之,必固张之;将欲弱之,必固强之;将欲废之,必固兴之;将欲夺之,必固与之,是谓微明。
未尝与之而遽夺,则势有所不极,理有所不足。势不极则取之难,理不足则物不服,然此几于用智也,与管仲、孙武何异?圣人之与世俗,其迹固有相似者也。圣人乘理,而世俗用智,乘理如医药巧于应病,用智如商贾巧于射利。
圣人知刚强之不足恃,故以柔弱自处。天下之刚强,方相倾相轧,而吾独柔弱以待之,及其大者伤,小者死,而吾以不校坐待其毙,此所谓胜也。虽然,圣人岂有意为此以胜物哉,知势之自然而居其自然耳。
鱼之为物,非有爪牙之利足以胜物也,然方其托于深渊,虽强有力者,莫能执之。及其脱渊而陆,则蠢然一物耳,何能为哉?圣人居于柔弱,而刚强者莫能伤,非徒莫能伤也,又将以前制其后#3,此不亦天下之利器也哉?鱼惟脱于渊,然后人得制之。圣人惟处于柔弱而不厌,故终能服天下,此岂与众人共之者哉?
憨山德清 · 明《老子道德经解》
此言物势之自然,而人不能察,教人当以柔弱自处也。天下之物,势极则反。譬夫日之将昃,必盛赫。月之将缺,必极盈。灯之将灭,必炽明。斯皆物势之自然也。故固张者,翕之象也。固强者,弱之萌也。固兴者,废之机也。固与者,夺之兆也。天时人事,物理自然。第人所遇而不测识,故曰微明。斯盖柔弱胜刚强之义耳。譬夫渊为鱼之利处,但可潜形而不可脱。脱则块然无能为。柔弱为国之利器,人主但可恭默自处,不可揭示于人。示人则致敌而招侮,将反见其不利也。夫是之谓微明。世之观此章,皆谓老子用机智,大非本指。盖老子所以观天之道,执天之行是已。殆非机智之端也。道常、无为、而无不为。侯王若能守、万物将自化。化而欲作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