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章 · 无为 · 会读
将欲取天下而为之,吾见其不得已。
天下神器,不可为也,为者败之,执者失之。
故物或行或随,或歔或吹。
或强或羸,或挫或隳。
是以圣人去甚,去奢,去泰。
勾选注家本章 13 家有注
河上公 · 汉《老子河上公章句》
欲为天下主也。欲以有为治民。我见其不得天道人心已明矣,天道恶烦浊,人心恶多欲。器,物也。人乃天下之神物也,神物好安静,不可以有为治。以有为治之,则败其质性。强执教之,则失其情实,生于诈伪也。上所行,下必随之也。呴,温也。吹,寒也。有所温必有所寒也。有所强大,必有所赢弱也。载,安也。隳,危也。有所安必有所危,明人君不可以有为治国与治身也。甚谓贪淫声色。奢谓服饰饮食。泰谓宫室台榭。去此三者,处中和,行无为,则天下自化。
王弼 · 魏《老子道德经注》
神,无形无方也。器,合成也。无形以合,故谓之神器也。万物以自然为性,故可因而不可为也。可通而不可执也。物有常性,而造为之,故必败也。物有往来而执之,故必失矣。凡此诸或,言物事逆顺反复,不施为执割也。圣人达自然之至,畅万物之情,故因而不为,顺而不施。除其所以迷,去其所以惑,故心不乱而物性自得之也。
苏辙 · 北宋《老子解》
圣人之有天下,非取之也,万物归之,不得已而受之。其治天下,非为之也,因万物之自然,而除其害耳。若欲取而为之,则不可得矣。
天下神器,不可为也。为者败之,执者 失之。
凡物皆不可为也。虽有百人之聚,不循其自然而妄为之,铃有龃龉不服者,而况天下乎?虽然小物寡众,盖有可以力取而智夺者,至于天下之大,有神主之,不待其自归则叛,不听其自治则乱矣。
凡物或行或随,或陶或吹,或强或赢,或载或嫦。是以圣人去甚,去奢,去泰。
阴阳相荡,高下相倾,大小相使,或行于前,或随于后,或徇而煖之,或吹而寒之,或益而强之,或损而赢之,或载而成之,或环而毁之,皆物之自然,而势之不免者也。然世之愚人,私己而务得,乃欲龙而违之,其祸不覆则折。唯圣人知其不可逆,则顺以待之,去其甚,去其奢,去其泰,使不至于过而伤物,而天下无患矣,此不为之至也。尧汤之于水旱,虽不能免,而终不至于败,由此故也。《易》之泰曰:后以财成天地之道,辅相天地之宜,以左右民。三阳在内,三阴在外,物之泰极矣。圣人惧其过而害生,故财成而辅相之,使不至于过,此所谓去甚、去奢、去泰也。
憨山德清 · 明《老子道德经解》
此言圣人道全德备,应运出世,为官为长。当任无为无事,而不可有为太过也。由上章云,朴散则为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