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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章 · 反朴 · 会读

知其雄,守其雌,为天下溪。

为天下溪,常德不离,复归于婴儿。

知其白,守其黑,为天下式。

为天下式,常德不忒,复归于无极。

知其荣,守其辱,为天下谷,常德乃足,复归于朴。

朴散则为器,圣人用之,则为官长,故大制不割。

勾选注家本章 13 家有注

河上公 · 老子河上公章句

雄以喻尊,雌以喻卑。人虽自知其尊显,当复守之以卑微,去雄之强梁,就雌之柔和,如是则天下归之,如水流入深溪也。人能谦下如深溪,则德常在,不复离于己。当复归志于婴儿,惷然而无所知也。白以喻昭昭,黑以喻默默。人虽自知昭昭,明白当复守之以默默,如暗昧无所见,如是则可为天下法式,则德常在。人能为天下法式,则德常在于己,不复差忒。德不差忒,则常生久寿,归身于无穷极也。荣以喻尊贵,辱以喻污浊。人能知己之有荣贵,当复守之以污浊,如是则天下归之,如水流入深谷也。足,止也。人能为天下谷,则德乃常止于己。复当归身于质朴,不复为文饰。器,用也。万物之朴散则为器用也。若道散则为神明,流为日月,分为五行也。圣人升用则为百官之元长也。圣人用之则以大道制御天下,无所伤割,治身则以大道制御情欲,不害精神也。

王弼 · 老子道德经注

雄,先之属;雌,后之属也。知为天下之先也,必后也,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也。溪不求物而物自归之,婴儿不用智而合自然之智。式,模则也。忒,差也。不可穷也。此三者,言常反终,后乃德全其所处也。下章云,反者道之动也。功不可取,常处其母也。朴,真也。真散则百行出,殊类生,若器也。圣人因其分散,故为之立官长。以善为师,不善为资,移风易俗,复使归于一也。大制者,以天下之心为心,故无割也。

苏辙 · 北宋老子解

知其雄,守其雌,为天下溪。为天下溪,常德不离,复归于婴儿。知其白,守其黑,为天下式。为天下式,常德不武,复归于无极。知其荣,守其辱,为天下谷。为天下谷,常德乃足,复归于朴。 雄雌,先后之及我者也。白黑,明暗之及我者也。荣辱,贵贱之及我者也。夫欲先而恶后,欲明而恶暗,欲贵而恶贱,物之情也。然而先后之及我,不若明暗之切;明暗之及我,不若贵贱之深。古之圣人去妄以求复性,其性愈明,则其守愈下;其守愈下,则其德愈厚;其德愈厚,则其归愈大。盖不知而不为,不若知而不为之至也。知其雄,守其雌,知性者也。知性而争心止,则天下之争先者,皆将归之,如水之赴溪,莫有去者。虽然,譬如婴儿能受而未能用也,故曰复归于婴儿。知其白,守其黑,见性者也。居暗而视明,天下之明者,皆不能以形逃也,故众明则之以为法,虽应万物,而法未尝差,用未尝穷也,故曰复归于无极。知其荣,守其辱,复性者也。诸妄已尽,处辱而无憾,旷兮如谷之虚,物来而应之,德足于此,纯性而无杂矣,故曰复归于朴。 朴散则为器,圣人用之则为官长,故大制不割。 圣人既归于朴,复散朴为器,以应万物。譬如人君分政以立官长,亦因其势之自然,虽制而非有所割裂也。

憨山德清 · 老子道德经解

此承上章行道之妙,而言圣人不以知道为难,而以守道为要妙也。古德云,学道,悟之为难。既悟,守之为难。然行道之妙,实出于守道之要耳。盖此中知字,即悟也。知雄守雌者,物无与敌谓之雄,柔伏处下谓之雌。溪,乃窊下之地。众水所归之处也。婴儿者,柔和之至也。前云专气致柔,能如婴儿乎。然气虽胜物,物有以敌之。而道超万物,物无与敌者。故谓之雄。圣人气与道合,心超物表。无物与敌,而能顺物委蛇,与时俱化,不与物竞,故曰知其雄,守其雌。由守其雌,故众德交归,如水之就下,故为天下溪也。由乎处下如溪,故但受而不拒,应而不藏,流润而不竭,故曰常德不离。以入物而物不知,如婴儿终日号而嗌不嗄,和之至也。以能胜物而不伤,故曰复归于婴儿。知白守黑者。白,谓昭然明白。智无不知之意。黑,昏闷无知之貌。式,谓法则。忒,差谬也。谓圣人智包天地,明并日月,而不自用其知。所谓明白四达,能无知乎。故曰知其白,守其黑。由其真知而不用其知,故无强知之过谬,故可为天下式。然强知则有谬,谬则有所不知。既有所不知,则知不极矣。今知既无谬,则知无不极,故曰复归于无极。知荣守辱者。荣,乃光荣贵高。辱,乃污辱贱下。谷,乃虚而能应者也。朴,谓朴素。乃木之未雕斲也。谓圣人自知道光一世,德贵人臣,而不自有其德。乃以污辱贱下,蒙耻含垢以守之。所谓光而不耀,仁常而不居者,虚之至也。故为天下谷。由其虚,故常德乃足。德自足于中,则不缘饰于外,故复归于朴素也。以虚而能应物,故朴散则为器。圣人以此应运出世,则可以官天地府万物。故能范围天地而不过。曲成万物而不遗。化行于世而无弃人弃物。故曰大制不割。割,截断也。不割者,不分彼此界限之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