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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2章 · 爱己 · 会读

民不畏威,则大威至。

无狎其所居,无厌其所生。

夫唯不厌,是以不厌。

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,自爱不自贵;

故去彼取此。

勾选注家本章 13 家有注

河上公 · 老子河上公章句

威,害也。人不畏小害则大害至。大害者,谓死亡也。畏之者当爱精神,承天顺地也。谓心居神,当宽柔,不当急狭也。人所以生者,以有精神。托空虚,喜清静,饮食不节,忽道念色,邪僻满腹,为伐本厌神也。夫唯独不厌精神之人,洗心濯垢,恬泊无欲,则精神居之不厌也。自知己之得失,不自显见德美于外,藏之于内。自爱其身以保精气,不自贵高荣名于世。去彼自见、自贵,取此自知、自爱。

王弼 · 老子道德经注

清静无为谓之居,谦后不盈谓之生,离其清净,行其躁欲,弃其谦后,任其威权,则物扰而民僻,威不能复制民,民不能堪其威,则上下大溃矣,天诛将至。故曰,民不畏威,则大威至。无狎其所居,无厌其所生,言威力不可任也。不自厌也。不自厌,是以天下莫之厌。不自见其所知,以光耀行威也。自贵则物狎厌居生。

苏辙 · 北宋老子解

夫性自有威,高明光大,赫然物莫能加,此所谓大威也。人常息溺于众,妄畏生死,而惮得丧。万物之威,维然乘之,终身惴栗之不暇,虽有大威而不自知也。苟诚知之,一生死,齐得丧,坦然无所怖畏,则大威爗然见于前矣。 无狭其所居,无厌其所生。夫惟不厌,是以不厌。 性之大,可以包络天地。彼不知者,以四肢九窍为己也,守之而不厌。是以见不出视,闻不出听,蕞然其甚陋也。故教之曰无狭其所居。彼知之者,知性之大而吾生之狭也,则愀然厌之,欲脱而不得,不知有厌有慕之方囿于物也,故教之曰无厌其所生。夫惟圣人不狭不厌,与人同生,而与道同居,无广狭净秽之辨,既不厌生,而后知生之无可厌也。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,自爱不自贵,故去彼取此。 圣人虽自知之而不自见以示人,虽自爱之而不自贵以眩人,恐人之有厌有慕也。厌慕之心未忘,则犹有畏也。畏去,而后大威至矣。

憨山德清 · 老子道德经解

此章教人遗形去欲,为入道之工夫,以造圣人无知之地也。凛然赫然而可畏者,谓之威。如云寒威,炎威,是也。是则凡可畏者,皆谓之威。唯国之大罚,与天地之肃杀,乃大威也。此借以为戕生伤性者之喻。世人以为小恶不足戒,而不知畏,必致杀身而后已。此民不畏威,大威至矣。喻世人祇知嗜欲养生,而不知养生者,皆足以害生而可畏也。且若嗜酒色,必死于酒色。嗜利欲,必死于利欲。嗜饮食,必死于饮食。是则但有所嗜,而不知畏,必至于戕生伤性而后已。此不畏威,故大威至矣。然人但知嗜而不知畏者,以其止知有身之可爱,有生之可贵,以此为足。而不知大有过于此者,性也。且吾性之广大,与太虚同体,乃吾之真宅也。苟以性视身,则若大海之一涵,太虚之一尘耳,至微小而不足贵者。人不知此,而但以蕞尔之身。以为所居之地。将为至足,而贵爱之,则狭陋甚矣。故戒之曰,无狭其所居。狭其居者,将以此身此生为至足也。故又戒之曰,无厌其所生。厌,足也。若知此身此生之不足贵,则彼物欲固能伤生,亦不足以害我矣,以其无死地也。故曰夫惟不厌,是以不厌。厌,弃也。故圣人自知尊性,而不见生之可养。自爱遗形,而不见身之可贵。此圣人之所独知,世人之所不知也。故去彼众人之所知,取彼所不知,以为道之要妙耳。以此足见世人之所知者,皆病也。圣人病之而不取,故不病也。后三章互相发明此章之旨。勇于敢、则杀。勇于不敢、则活。此两者、或利或害。天之所恶、孰知其故。是以圣人犹难之。天之道不争善胜。不言而善应。不召而自来。繟(音阑舒缓也)然而善谋。天网恢恢、疏而不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