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4章 · 立戒 · 会读
名与身孰亲?
身与货孰多?
得与亡孰病?
是故甚爱必大费,多藏必厚亡,知足不辱,知止不殆,可以长久。
勾选注家本章 12 家有注
河上公 · 汉《老子河上公章句》
名遂则身退也。财多则害身也。好得利则病于行也。甚爱色,费精神。甚爱财,遇祸患。所爱者少,所亡者多,故言大费。生多藏于府库,死多藏于丘墓。生有攻劫之忧,死有掘冢探柩之患。知足之人绝利去欲,不辱于身。知可止,则财利不累于身,声色不乱于耳目,则身不危殆也。人能知止足则福禄在己,治身者,神不劳;治国者,民不扰,故可长久。
王弼 · 魏《老子道德经注》
尚名好高,其身必疏。贪货无厌,其身必少。得多利而亡其身,何者为病也。甚爱不与物通,多藏不与物散,求之者多,攻之者众,为物所病,故大费厚亡也。
苏辙 · 北宋《老子解》
先身而后名,贵身而贱货,犹未为忘我也。夫忘我者,身且不有,而况于名与货乎?然贵以身为天下,非忘我不能。故使天下知名之不足亲,货之不足多,而后知贵身,知贵身,而后知忘我,此老子之意也。
不得者以亡为病,及其既得而息失,则病又有甚于亡者。惟齐有无,均得丧,而后无病也。
爱之甚,则几可以求之者无所不为,能无费乎?藏之多,则攻之者叉众,能无亡乎?
憨山德清 · 明《老子道德经解》
此言名利损生,诫人当知止足也。谓世人祇知名之可贪,故忘身以殉名。殊不知名乃身外之虚声耳。与身较之,身亲而名疏。故曰孰亲。货,利也。谓世人祇知利之可贪,故忘身以殉利。殊不知利乃身之长物耳。与身较之,身在则有余。故曰孰多。世人不察,每役役于名利之间,贪得而无厌,戕生而伤性。与夫贪得而身亡,不若身存而远害。故曰得与亡孰病。故凡爱之甚者,费必大。藏之多者,亡必厚。如以隋侯之珠,弹千仞之雀,雀未得而珠已失。此爱之甚,而不知所费者大矣。如敛天下之财,以纵鹿台之欲,天下叛而台已空。此藏之多,而不知所亡者厚矣。不唯爱者费而藏者亡。抑且身死名灭,国危而不安。斯皆不知止足之过也。故知足则不辱,知止则不殆,即斯可以长久矣。噫,老氏此言,可谓破千古之重昏,启膏肓之妙药,昭然如揭日月于中天也。而人不察乎此,惜哉。大成若缺、其用不敝。大盈若冲、其用不穷。大直若屈。大巧若拙。大辩若讷。躁胜寒。静胜热。清净为天下正。